第(2/3)页 “打狗来不及,不打狗死孩子,打了狗主人,狗主人还反咬一口告你耍流氓加故意伤害!” “这让我怎么判?我判他娘个腿啊!” “……” 王景行死死盯着这道题,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死结。 他感觉高阳就像是故意在把他们往极端处逼,前面的恶霸持刀,那考的是正当防卫的边界。 这一题獒犬扑童,则是紧急避险的边界。 妇人甲可怜吗? 她一个女子被打得破相,固然可怜。 但她无辜吗? 她违禁牵烈犬入市,不戴口笼,这就是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火雷! 此时丙击甲肩臂、夺绳制犬,损害的是甲的身体安宁和容貌,保护的却是幼童无可挽回的性命! 呼! 王景行深吸了一口气。 那原本还微微有些颤抖的手,此刻却变得异常沉稳。 江南王氏的底蕴,在这一刻展现得淋漓尽致! 他直接落笔。 “獒犬扑童,性命只在须臾!” “丙徒手不能敌犬,且距犬甚远。“ “此时,甲牵犬之绳,便是制止杀戮的唯一生机!” “甲虽受重击破相,然究其根本,危局皆因甲违禁携烈犬入市且不束口笼而起!” “两害相权取其轻!” “自然是幼童性命为重,妇人容貌为轻!” “丙击甲夺绳,乃在迫不得已之下,为截断致命危险之源!” “此举当以紧急避险论,绝非故意伤人!” “学生以为,丙无罪!” 写到这里。 王景行先是顿了顿,随后再次落笔。 “大乾律法,岂能为了施恶者之体面,而去苛求救人者之手段?!” “法不强求圣人!危急关头,丙之所为,无罪!” 写完,王景行长长吐出一口浊气。 这已是他能给出的最完美的律法解释! 然而。 在考场的另一个角落里。 当韩慎看到这道题时,他没有皱眉,没有犹豫。 相反。 他的眼睛里,燃起了一团熊熊烈火! 他在县衙刑房干了八年! 他见过太多太多这种仗着家里有钱有势,养着恶犬招摇过市的达官贵人! 第(2/3)页